对“供应商假借公司各级主管名义来影响采购业务”的处理指导意见

  公司从EMT开始各级管理团队自上向下层层宣誓,做出郑重承诺:“我们必须廉洁正气、奋发图强、励精图治,带领公司冲过未来征程上的暗礁险滩。我们决不允许‘上梁不正下梁歪’,绝不允许‘堡垒从内部攻破’”,“绝对不利用公司赋予我们的职权去影响和干扰公司各项业务,从中牟取私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采购、销售、合作、外包等,不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利益”,“严格自律,不在外开设公司、参股、兼职,亲属开设和参股的公司不与华为进行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严格遵从公司采购流程和原则,确保采购业务集体决策、分层决策、角色分离,增加透明度。坚决打击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决不让采购腐败行为有存在的空间。” 

  公司各级主管带头严格履行了宣誓承诺。现发现个别外部公司和人员仍试图假借公司各级主管名义来影响采购业务的情况,此情形为重大采购例外事件,需按下述指导意见严格处理: 

  1、第一时间向相应专家团主任、所属的采购认证部部长汇报;发生在地区部的还需要向地区部交付副总裁、地区部总裁汇报,并抄送采购运作支持及内控部备案。采购认证运作支持及内控部备案渠道:EMAIL:PQM_GPO_office@huawei.com、电话:+86-755-28355676; 

  2、相关专家团/区域采购认证部约见涉及公司的总经理或接口主管沟通核实是否存在假借华为主管名义的情况,同时宣传华为“阳光采购”等制度要求,明确告知华为各级主管绝不会去影响和干扰公司采购业务; 

  3、如核实对方公司确实存在假借华为各级主管名义的行为,针对该公司业务在华为公司的不同状态,处理原则如下:

  • 如该公司不是我司供应商,则将该公司列入黑名单,严格控制认证和使用;
  • 如果该公司是我司正在认证过程中的供应商或华为现有供应商,应将该供应商此类不诚信行为作为供应商关键事件进行记录,在保障供应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对该供应商控制使用,暂停业务或减少合作份额等,相关专家团/地区部采购认证部将对该供应商的处理意见提交对应采委会二级分会/地区部分会决策;相关专家团/地区部采购认证部按照采委会二级分会/地区部分会的决策结论实施,并将决策结论及实施情况通报给集团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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